租到甲醛房如何维权?出租屋甲醛超标

化大阳光除甲醛 www.guanghuxi.com  时间:2022-04-18 |浏览:1543
在现代年轻人的消费状态下,租房成为一种更适合年轻人的居住方式,可租房也会伴随着各种琐事,今天呐就来给大家看看,一位租户就经历了租房后甲醛超标,导致女儿急性支气管炎,是如何合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的案件,下面来看案件详情。

    为了方便女儿上学,刘伟(三亚市人)与女友通过中介,承租了位于海口市美兰区的某小区某房。搬进不久后,刘伟发现房屋内甲醛超标,遂要求房东办理退租手续,但被房东拒绝。为此,刘伟向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东退还房屋租金和押金并赔偿相关检测费用。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起诉讼的判决书。记者 吴佳穗

租到甲醛房该如何维权


  为方便女儿上学在海口租房,年租金42000元

  2020年8月,为了方便女儿上学,刘伟打算在海口租房。经房产中介公司的薛某居间协调,2020年9月7日,刘伟与黄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黄琪将其名下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某小区某房出租给刘伟,租期2年,从2020年9月20日起到2022年9月20日止;月租金为3500元,一年一付,年租金合计42000元。交付租金时,刘伟应另付押金7000元给黄琪。任何一方因特殊原因提前解除合约,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签订合同当日,刘伟向黄琪支付了一年租金及押金共计39000元(2020年8月30日已支付定金10000元),与小区物业办理了房屋交接手续并入住。为方便沟通,薛某建立一微信群,邀请刘伟及其女友何琴、黄琪的委托代理人符欢加入群聊。符欢根据黄琪授权,为案涉房屋购置了床、床头柜、沙发、茶几、电视柜、餐桌、冰箱、洗衣机等家具家电。

  入住后发现房屋甲醛超标,要求退租被拒绝

  入住案涉房屋当天(2020年9月7日),刘伟觉得新购置的家具气味刺鼻。为了确保居住环境健康,刘伟当天委托海口森家室内空气治理工程服务(下称海口森家)对案涉房屋进行空气污染预防治理。该机构于次日对案涉房产进行熏蒸除味、综合异味除味、除苯异味等作业,刘伟向该机构支付服务费3750元。

  入住案涉房屋不久后,刘伟女儿开始出现发热、咳嗽症状。刘伟于2020年9月14日、16日携女儿前往海南省人民医院就诊,经诊断为急性支气管炎,刘伟为此支付各项医疗费用216.24元。

  刘伟、何琴认为,孩子出现上述症状系因案涉房产空气质量不合格所致。随后,何琴通过微信群联系符欢,称案涉房屋疑似甲醛超标不符合居住条件,要求办理退租手续,但符欢不答应。2020年9月17日,刘伟在报警后搬离案涉房屋。

  2020年9月22日,刘伟委托海口森家对案涉房屋进行检测。经检测,案涉房屋的客厅、主卧、次卧的甲醛浓度均超标,检测结果为不合格。

  2020年9月27日,何琴在微信群中告知符欢,刘伟将委托相关机构对案涉房屋进行室内空气检测,要求黄琪安排人员到现场监督,但符欢不予回复。2020年9月28日,刘伟委托海南卫蓝环境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卫蓝公司)对案涉房屋进行室内空气检测,并向卫蓝公司支付检测费3200元。2020年9月29日,卫蓝公司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为案涉房屋主卧、客厅及两个次卧的甲醛浓度均超标。2020年10月3日,刘伟在微信群告知符欢上述检测结果,正式要求解除租房合同,办理交接手续,但符欢未予回应。

  此后,刘伟向美兰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其与黄琪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20年10月3日解除;判令黄琪退还刘伟租金42000元、押金7000元、电费500元,合计49500元;判令黄琪赔偿刘伟医疗费216.24元、室内污染物治理服务费3750元、室内空气检测费用3200元;判令黄琪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法院判决房东退回押金租金并赔偿相关费用

  美兰区法院认为,刘伟入住案涉房屋后,两次委托相关检测机构对房屋甲醛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为超标。刘伟委托检测时已将检测机构名称和检测时间告知黄琪,要求黄琪派人到场监督,但黄琪未予配合。上述机构均为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其出具的检测报告具有客观性。故法院对案涉房屋甲醛超标的事实予以确认。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虽然黄琪系按照刘伟要求购置家具家电,但黄琪作为出租方,有义务购置符合居住条件的家具家电。即使案涉房屋甲醛超标是因添置的家具家电所致,亦应由黄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刘伟、黄琪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起租时间为2020年9月20日,但刘伟在2020年9月17日已搬离涉案房屋,双方的合同因黄琪的违约行为而解除,黄琪应将收取的房屋租金和押金退还刘伟。刘伟委托相关机构进行室内污染物治理和室内空气检测,是为了保障其正当的合同权益,两次检测产生的室内污染物治理服务费3750元、室内空气检测费用3200元,系黄琪的违约行为造成刘伟的直接损失,黄琪应予以赔偿。

  据此,美兰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原告刘伟与被告黄琪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20年10月3日解除;被告黄琪应向原告刘伟退还房屋租金42000元、房屋押金7000元、电费182.8元;被告黄琪应向原告刘伟赔偿室内污染物治理服务费3750元、室内空气检测费用3200元。(文内人物均为化名)
北京立法规范“住房租赁”
       案件到这里大家也看明白了,大概就是出租屋内甲醛浓度超标,租户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并且退还租金押金电费等,且赔偿检测服务与治理费用,其实按照我们的正常习惯,家具都会含有一定量的甲醛,不过房东在将房屋出租给租户的时候,应该保证室内空气治理合格后,再开展租赁服务,在2021年11月24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进行审议,其中规定,住房租赁企业对出租住房进行室内装修装饰违反规定,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CMA检测机构),室内空气质量不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所以在租房时应当注意室内空气质量,具体可以通过CMA检测机构来清楚室内的空气质量或者污染物浓度,在室内空气质量较差的时候,可以选择维权退房或者与房东协商通过专业空气治理公司治理室内空气污染,切实的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也能更大限度的保障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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